Abstract: 目的 探讨肺功能测定对Ⅰ期煤工尘肺患者伤残等级鉴定的影响.方法 通过对73名Ⅰ期煤工尘肺患者2次肺功能测定,分别采用不同的指标评定肺功能损伤程度,比较伤残鉴定的结果.结果 第1次肺功能测定评定为肺功能轻度损伤58人(损伤率79.5%),伤残鉴定为六级;中度损伤15人(损伤率20.5%)伤残鉴定为四级.第2次肺功能测定后评定结果出现了49人肺功能重度损伤(损伤率67.1%),伤残鉴定为二级的巨大变化.结论 采用不同的指标评定可出现不同的结果,规范肺功能损伤评定指标很有必要,呼吸困难分级与肺功能测定综合评价,以减少主观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