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 紧急避孕是指妇女在无保护的性生活或避孕措施失败之后,短期内服用药物或放置宫内节育器(IUD)以防止意外妊娠而采用的补救避孕措施[1].上海市于1995年起由医院提供紧急避孕服务,从1996年至1999年全市未婚妇女人工流产率明显下降(11%下降至8%).1998年以后紧急避孕药物成为非处方药,可以通过零售药店、超市、街道居委会等多个渠道直接获得,但上海市未婚妇女人工流产率不但没有进一步下降,在2000年以后反而逐渐回升到1995年前的水平(11%左右).在对上海市6所医院人工流产妇女的调查发现,使用紧急避孕药物的人群中85.9%是通过零售药店购得[2].本研究在上海市100家紧急避孕药物销售量较大的零售药店,对零售药店药剂师进行问卷调查,了解药剂师对于紧急避孕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药剂师在销售时能否给购药对象提供紧急避孕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