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 1996年至2000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统计,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53/10万.前3位的死亡原因分别是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羊水栓塞.在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中,产科出血占50%~55%.值得欣慰的是,产科出血在孕产妇死亡构成比中,已从1996年的49.2%降至2000年的40.5%,产后出血仍在产科出血中占很大比例,但已从1996年的88.8%降至2000年的85.5%,其中产后2 h的出血量占产后出血量的90%.因此,如何控制和进一步降低产科出血、尤其是产后出血的发生,仍需做出很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