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重点涵盖了“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内容[1],规定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产前随访、产后访视等健康管理服务。流动孕产妇长期处于“流出地管不到、流入地不愿管”的状态,成为健康管理的难点人群,增加了服务实施难度。我们旨在了解济宁市流动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利用情况,分析影响利用的因素,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