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本次会议认为,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学制和学位改革应该坚持"以三年制为过渡,以五年制为主体,以八年制为发展重点"的原则.其中,发展八年制医学教育符合21世纪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对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的需求.应该明确,医学教育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不能把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任务纳入学校教育阶段;同时,医学学位不等同于临床能力,不能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纳入学位授予标准之中.会议强调指出,进行医学教育决策应该坚持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原则,特别应该听取医学专家和医学教育专家的意见.会议希望教育部和卫生部通力合作,统筹考虑和共同促进我国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